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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债反馈回复后多久能批准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11-15     浏览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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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转债申购何时缴款 可转债中签了什么时候卖出
  • 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受理后多久批复
  • 三一重工可转债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多长时间能收到核准文件
  • 可转债发行后一般多久可以上市
  • 什么是可转债
  • 什么事可转债投资里面的转股价和转债价?
  •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 1、可转债申购何时缴款 可转债中签了什么时候卖出

    1、可转债申购缴款日,为公告中签日,文字通常写是:T+2,帐户留有1000元余额就可以了;
    2、中签可转债的,多数人是在上市第一日就卖出。

    2、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受理后多久批复

    一个月内

    3、三一重工可转债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多长时间能收到核准文件

    一般流程是发审委审核通过后,过1~2个月证监会核准后(即下发核准文件)即可发行。

    4、可转债发行后一般多久可以上市

    一般可转债都要半年才能实施转股。例如2010年8月31日发行的工行转债,到2011年3月1日才能转股。申购的可转债上市以后就可以抛出了,没有锁定期。可转债从发行到上市最多2周。例如2月23日发行的石化转债,到3月7日上市就可以抛出了,中间经过了不到2周

    5、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
    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可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於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利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不利,但别忘了它是债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领利息。即便是零息债券,也有折价补贴收益。因为可转债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跌到某个程度也会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了保护。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因此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於1,亦即标的股票涨一元,它也能上涨近一元。但当标的股票价格下跌很惨时,可转债的债券人格就浮现出来,让投资人还有债息可领,可以保护投资人。
    证券商在可转债的设计上,经常让它具有卖回权跟赎回权,以刺激投资人增加购买意愿。
    至於台湾的可转换公债,是指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该债券向中央银行换取国库持有的某支国有股票。一样,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某国有股股东。
    可转换债券,是横跨股债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还具有可转换的选择权,台湾的债券市场已经成功推出债权分离的分割市场。亦即持有持有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可将债券中的选择权买权单独拿出来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债。或出售普通公司债,保留选择权买权。各自形成市场,可以分割,亦可合并。可以任意拆解组装,是财务工程学成功运用到金融市场的一大进步。

    6、什么事可转债投资里面的转股价和转债价?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最大优点: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 可转债投资的策略 从上述可知,可转债兼具了股票和债券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的安全和收入优势。但为了提高可转债投资收益,投资者应依据自身的资金数量和要求的收益水平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时机。 (一)可转债投资的基本策略 投资者应根据发行公司的偿债能力、行业地位、发展战略以及财务、产品、管理、技术、市场等综合基本面因素,重点对其未来业绩和现金流做出预测,确定可转债投资品种。 一是稳健性投资,即投资于市价接近债券本身价值的可转债,从而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是进取型投资,即投资于基本面较好、具有成长性、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优惠的可转债,从而在风险相对较低的前提下获得不低于基准股票的投资收益; 三是寻找套利机会,即市场存在一定的无效性,当处于转股期内的可转债市价低于转股价格时进行套利操作。 (二)不同价位的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在不同价位下会显示出不同的特性。因此,投资者应区别对待不同价位的可转债。 一是债券溢价在30%以上的高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的下跌空间相对比较大,但如果投资者看好其基准股票,则可以投资于该类可转债。因为一方面可转债买卖的手续费低于股票,可以降低投资者买卖成本;另一方面可转债在中长期持有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在股市长时间下跌的情况下,可转债还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故该类可转债的未来收益相对于普通股票还是有比较优势的。 二是债券溢价在15%到30%的中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股性和债性都适中,其转换价值比其市价要低得多。在股市上涨时,获取收益相对要慢一些;但在股市下跌时,其损失也会小一些。进行这类可转债投资时可多关注转换溢价率相对较低而基准股票的波动性又较高的可转债。 三是债券溢价低于15%的低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的债性较强,下跌空间有限,进行中长期投资时一般不会有大的损失,而且也很可能在未来分享到股市上涨的收益。这类可转债比较适合低风险、期望在中长期投资中获益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三)可转债投资时机的选择策略 可转债还本付息的特性确保了稳定的收益;可转换成股票的特性提供了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总的来说,可转债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分为三种: 一是当股市向好,可转债股票特性表现较为明显,市场定价考虑股性更多;可转债价格随股市上升而上涨并超出其原有成本价时,持有者应抛出可转债以直接获取价差收益。 二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转好,其股票价格预计有较大提高时,投资者可将可转债按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以享受公司较好的业绩分红或股票攀升的利益。 三是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债券特性表现较为明显,市场定价考虑债性更多;可转债和基准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及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都不合适,投资者应保留可转债以获取到期的固定本息收益。[编辑] 可转债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与股票相比,可转债投资风险要小得多,但投资者还会面临如下风险: 一是当基准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价格随股价的上涨而上涨,但也会随股价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是当基准股票市价下跌到转股价格以下时,持有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为转股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而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故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风险。 三是提前赎回风险,可转债都规定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这不仅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给投资者带来再投资风险。 四是转换风险,债券存续期内的有条件强制转换,也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会高于提前赎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无条件强制转换,将使投资者无权收回本金,只能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 为了避免和降低上述各项风险,投资者在可转债投资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要注意把握可转债投资的时机。可转债投资的关键在于对买卖时机和持有期的把握,可转债尤其适合在景气复苏的初期投资,较适合中长期持有。投资者正确的操作策略是以中长期持有为目标,低价买进可转债,等股价上涨后,再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或直接卖出可转债,赚取其中的差价收益。 (二)要注意把握可转债的特定条款。在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一般包含票面利率、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强制转股规定。具体来说,一是票面利率,它涉及到可转债的债券本身价值。一般来说,由于可转债具有可转换性,其票面利率低于其它债券和银行利率。但可转债的利率水平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呈每年递增的趋势,不同的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和利率递增方式仍有区别,投资者应十分关注。二是回售条款,投资者须关注其回售期限以及回售价格。一般来讲,回售时间越早、价格越高,对投资者越有利。三是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目前上市可转债多为股票市价连续N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80%-90%以上时向下进行修正。该条款体现了可转债发行人对持有人的保护程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制定得越灵活,投资者的风险越小。四是赎回条款,发行人制定赎回条款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间尽快转股,投资者要充分理解该条款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转债是否包含了上述几个条款,具体条款的实现条件如何。

    7、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年3月8日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年3月25日发布):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置备于发行人所在地,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经营机构的营业场所,供公众查阅,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查。
    第二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证券交易所应当立即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及债券偿还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第二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后,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安排股票上市流通。
    第三十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请求转换股份时,所持债券面额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
    第三十三条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第三十四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可以看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中有关说明。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证券营业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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